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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三会一课”工作细则
2019-01-03  点击:[]

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三会一课”工作细则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为实现新形势下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规范化、常态化,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四个意识”,自觉践行“四个自信”和“两个维护”,不断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基本内容

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最新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本学院党支部的“三会一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支部党员大会:是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形式。

(二)支部委员会: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研究制定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分析和管理党支部党员教育工作,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问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其他需要支部讨论的重要问题。

(三)支部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和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鉴于学院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暂不设置党小组。

(四)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基本经验等方面教育的一种主要形式,是党支部活动的重要内容。

二、工作流程和规范

(一)支部党员大会

召开规则

(1)参会人员为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2)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请假时由副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

(3)一般党支部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有选举任务的,需有五分之四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决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2)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听取和审查支委会工作报告、总结并讨论通过。

(3)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联系实际,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5)评选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对犯有错误的党员、不合格党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6)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或推荐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7)讨论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它主要问题。

议事规则

(1)支部党员大会是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形式,要充分开展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

(2)对于经过讨论暂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待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党组织。

(二)支部委员会

召开规则

(1)参会人员为支部委员,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支部书记可临时召集。

(2)会议要求:半数以上的支部委员参加方可进行,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会议内容

(1)关于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部署等。

(2)党支部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

(3)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4)有关发展党员工作。

(5)围绕上级和党支部中心工作,开展和完成各项任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6)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

(7)对失范党员的奖惩。

(8)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众组织的有关问题。

(9)关于党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

(10)其它相关内容。

议事规则

(1)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有关问题,既要防止在重大问题上个人意志代替集体决定的现象,也要防止事无巨细把应由个人分工处理的事都提交集体讨论的现象。

(2)支部委员会议要遵守规定的程序,事前让委员知晓会议议题,有所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及时检查督促,决议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的委员赞同方可有效。

(3)对于经过讨论暂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待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党组织。

(三)支部党小组会

鉴于学院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暂不设置党小组,若日后支部党员规模扩大,党小组会议实施方式如下:

召开规则

(1)参会人员为党小组成员,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党小组长可随时召集。

(2)会议要求:半数以上的党小组成员参加方可进行。

会议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小组实际情况确定会议内容,每次解决一至两个问题;

(3)组织党员业务学习;

(4)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

(5)研究发展党员培养教育工作;

(6)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7)定期召开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8)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议事规则

(1)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

(2)会中要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明确责任。

(四)党课

1.召开规则

参会人员为支部全体党员,召集人为支部书记,每年两次,由支部书记和副书记根据当前党的中心工作要求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实际需要确定。

2.课程内容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教育;国内外形势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党风廉政教育;诚信教育,学风建设教育;与时俱进,增强党员先进性的教育等。

三、制度保障

(一)“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要如实记录在支部工作记录本中,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会议内容和讨论意见等要素填写齐全、记录完备。

(二)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以及上级党委工作条例,对两次未参加的支部党员进行支部内提醒,三次以上未参加的党员上报上级党委并依据条例进行处理。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