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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财经大学章程》获省教育厅核准
    2016-02-26  点击:[]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18号》,正式核准了《浙江财经大学章程》,这标志着我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大学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学校党委和行政高度重视章程建设工作,成立了章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推进学校章程制定工作。学校在章程制定过程中,充分保障了全校师生员工与广大校友的共同参与,积极汇聚了全校师生员工与广大校友的智慧和共识,历经调研起草、论证完善、征求意见等阶段,并经学校教代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于2015年9月完成《浙江财经大学章程(核准稿)》制定工作并上报教育厅核准。

    核准通过的《浙江财经大学章程》包括序言和正文两部分。正文分为十章,包括“总则”、“职责与任务”、“学生”、“教职工”、“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教学科研单位”、“财务、资产与后勤”、“学校与社会”、“校训、校标与校庆日”、“附则”等,共计87条、1万余字。

    学校章程秉持规范性、民主性、权威性、特色性原则,彰显了大学的办学理念,注重对学校办学特色的凝练,突出了师生在办学中的主体地位,完善了学校管理体制和内部治理结构,体现了办学重心下移的治理取向,进一步理顺了学校与外部的关系,是上承国家法律、教育法规,下启学校规章制度、实施办学活动、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基础。

    学校将以《浙江财经大学章程》的核准为契机,认真抓好学校章程发布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并以章程作为办学治校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促进依法治校和科学发展,全面推进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特色鲜明创新创业型财经大学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