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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做好寒假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2017-01-18  点击:[]

    根据学校整体部署,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做好寒假前后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师寒假安全工作

    1.导师和辅导员应加强学生寒假期间的管理,切实注意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学院汇报情况,强化假期安全教育,时刻提醒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冻、防寒、防交通事故的事项,保障学生假期安全。

    2.加强师生用电、用火等消防安全防范,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火意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的各项准备工作,对重点部位、重要设备等要按规定贴上封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加强对办公场所、教学场所、实验室的消防设施管理,确保消防设备完好。各类用电设备要严格做到人走断电,因特殊用途不能切断电源的,要做好检查和防范工作。

    3.注意假期实验室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在放假前认真开展安全自查,确保不留死角。各实验室等人员离开时要关闭水源、电源,锁好门窗。各个实验室门钥匙必须专人专管,不得擅自外借他人使用;不得在实验室烹煮食物、用餐等。严禁在实验室留宿,不得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4. 严格信息报送,切实落实学院关于各类突发性事件处理预案要求,及时妥善处理相关事件,避免瞒报、误报、漏报、迟报,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电话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离杭,并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通畅,如有特殊情况,务必及时到岗到位。

    5.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委办传〔2016〕42号精神,春节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以及浙江省“28条办法”、“六个严禁”,坚决反对“四风”,党员干部要带头厉行勤俭节约、文明过节。

    二、学生寒假安全工作

    (一)注意事项

    1.离校前宿舍要锁好门窗,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防止假期宿舍失窃。宿舍最后离校的同学要切断电源,及时清理宿舍的易燃易爆物品,避免火灾发生。

    2.合理安排假期中的学习生活,注意作息规律,不参加危险性活动,遵纪守法,崇尚科学,不参加任何封建迷信活动。

    3.外出旅游时尽量结伴而行,同时要告知父母时间与路线,不要单独去偏僻的地方,夜间尽量不要出行。

    3.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到正规的售票点购票,乘坐正规运营车辆,夜间不要单独乘车,特别是女同学,乘坐长途车辆使要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4.春节期间尽可能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尽量远离烟花爆竹燃放点;在参加亲戚朋友宴会时要注意食品卫生安全。

    5.对网络、电信诈骗和传销时刻保持警惕,做好自我防护,切勿因为蝇头小利,因小失大。

    6.按照学校规定的日期返校,注意提前订购车票,尽量避免单人搭车,尽量与同学或同乡结伴返校。

    (二)相关要求

    1.学生离校前要向班长、辅导员老师和父母打好招呼,到家后向班长、辅导员老师发短信报平安。

    2.学生外出旅游、走亲访友应在征得家长同意的基础上,及时向家长报告行踪动向,并至少告知一名本班同学。

    3.各班班长、辅导员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班长要及时收集掌握每位同学的动向,协助辅导员做好隐患排查和动态研判等工作。

    4.每位学生关注微信公众号“杭州防诈骗”(微信号:zjhzfzzx),及时了解动态信息,学习防诈骗相关知识,提高防骗意识和应对能力。

    5.学生在寒假期间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要主动寻求帮助,多与班级同学和老师沟通交流,切忌因意气用事引发恶性事件而造成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