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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度各类先进评选通知
    2023-12-15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激发教职工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鼓励在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学院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年度考核优秀人员

    2.优秀系主任

    3.优秀党支部书记

    4.优秀综合导师

    5.优秀研究生导师

    二、评选名额

    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评选。

    1.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教师不超过20%,其他人员不超过15%,计算小数后一位,按照四舍五入法取整数。本年度学院考核优秀名额共13名,其中,教师11名,行政人员2名。

    2.优秀系主任评选1人

    3.优秀党支部书记评选2人

    4.优秀项目导师优秀比例为10%

    5.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比例为5%

    三、评选条件和办法

    1.以下人员不参加先进评选:

    (1)师德一票否决者;

    (2)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者;

    (3)《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中“不参加当年评选的情况”在本条例中同样适用;

    (4)学校中层干部。

    2.个人年度考核优秀评选办法

    (1)各系教研考核业绩第一名(且位于学院前40%)者,可直接确定为考核优秀。

    其余优秀名额,根据教研考核业绩和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评议结果,按照分数排名确定。

    当年考核分数=(当年教学业绩考核成绩*50%+当年科研工作量*50%)*60%+学院考核小组评议*40%

    (2)行政人员考核方法

    各办公室推荐1名候选人,由学院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评议确定。

    行政人员无突出贡献者三年内不得连续2次评选为优秀。各办公室推选名额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再推荐至学院评选。

    3.其他先进评选参见各项评选办法(附件)。

    4.当年度各项先进荣誉可以兼得,但先进工作量按照就高原则计算。

    三、评选表彰组织工作

    1.学院成立先进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组长:郭剑鸣  沈晓敏

    组员:裴志军  程晓东  杨丽霞

    教职工代表:王笑言  吕悦风  张  驰  钟伟军  徐  萌  蒋淑丽

    2.评选程序

    (1)各类先进根据相应评选办法推荐先进候选人;

    (2)评选表彰工作组评审推荐;

    (3)确定学院先进人选并报党政联席会通过;

    (4)经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表彰。


    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