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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

关于做好“最美大学生”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2-15 点击数:

各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最美大学生”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6〕25号)精神,浙江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我省“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活动。为高质量完成我校候选人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大学生:全日制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

二、推荐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品德修为高尚。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4.自身本领出众。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卫国戍边、文艺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5.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荣誉,个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3年1月以来)。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遴选推荐。各班级对照推荐条件和要求,本着“培优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组织遴选,每个学院至多推荐“最美大学生”人选1名,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精心准备申报材料。各班级要认真指导推荐对象准备申报材料,逐项核对格式要求,确保内容真实、准确、详实、规范。所有电子材料请按“班级+姓名”命名打包。

(三)严格做好审核把关。各班级要切实履行“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对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品德修为、资格条件、支撑材料等进行全方位审核,确保无违法违纪、无学术不端、无负面清单,确保事迹真实可靠、材料符合要求。学校将统一对拟推荐人选进行评审,评审后确定“最美大学生”推荐人选各1名,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送省教育厅。

四、报送时限

请各班级于2026年2月18日中午12:00前,将推荐人选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ggbgs666@163.com(最美大学生-本科生)、3362433471@qq.com(最美大学生-研究生)。

逾期、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格式要求者不予受理。

附件:

1.2026年“最美大学生”推选报名表

2.2026年“最美大学生”推选汇总表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