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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公共管理学院课堂教学效果奖评选的通知

日期:2017-04-01 点击数:

 

各系、各办、各班: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课堂教学与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公共管理学院课堂教学效果奖评选方案》,决定开展公共管理学院课堂教学效果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选资格

我院在编在岗的所有专职教师均可报名参赛。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序号

工作阶段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1

系部初评

各系通过听课等方式评选出1-2名(至少1名)参评教师参加学院复评,同时上报相应课程。

第8周结束前

(4月14日前)

2

学院复评

学院组织专家对各参评教师进行复评,通过专家随堂听课打分并结合教师前三年“学评教”成绩确定各级教学效果奖获得者。

第10-11周

(4月24日-5月5日)

3

开奖及颁奖典礼

公布获奖教师名单并对获奖教师颁发奖金与荣誉证书。

时间另定

三、奖项及奖励

奖项设置:原则上设课堂教学效果最佳奖1名、提名奖2名、优秀奖3名。另外,针对2015年6月30日以后进校的青年教师可视情况增设教学新秀奖1名。

四、评选方式、内容、标准及结果应用

1.根据专家随堂听课评分以及参评教师的“学评教”成绩排名确定获奖者。专家评分和“学评教”成绩各占50%权重。专家评分取扣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所有专家评分的平均值;“学评教”成绩取参评教师前三年最高的三次“学评教”成绩的平均值,“学评教”成绩不足三次的取全部“学评教”成绩的平均值。

2.专家随堂听课评分低于90分的参评教师不授予相关奖项。

3.听课课程由参评教师提前上报(附选课学生名单),原则上应为本学期开课的专业理论课程,课程安排见附表1。

4.专家听课时间为1节课,评价内容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态度、教学组织、教学形象与教学效果。专家评分采用百分制,具体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见附表2。

5.听课专家由学院领导、学校教务处领导、学校督导组成员、学院督导委成员、各系主任。为保证评价标准的一致性,听课专家原则上不得中途换人,若确实因故临时不能参加听课的,需要提前告知学院,并由课堂教学效果奖评选小组决定是否更换听课专家。

6.课堂教学效果奖代表了我院课堂教学质量的最高水平,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及宁缺毋滥等原则,课堂教学效果奖评选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奖项予以空缺处理。

7.各获奖教师需要面向全院开设至少一次公开课。

8.评选结果将作为学院各系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公共管理学院课堂教学效果奖评选方案》;

2.联系电话:86735855;联系人:丁立老师。

 

                                         公共管理学院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