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风、学风建设,发挥优秀学生榜样的示范力量和带头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全面发展,学院决定开展优秀在校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公共管理学院在校研究生
二、参评时间
当年的9月10日-9月20日(根据新生报到时间可适当调整)
二、评选参考标准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正确;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学院规章制度;
3、恪守学术诚信,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
4、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综合素质突出;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在校各方面表现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身份或以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第二),发表在学校期刊定级2A及以上学术论文者;
2、“新苗人才计划”或“挑战杯”省级立项者;
3、学生工作中尽职尽责服务同学、任劳任怨者 ;
4、“知行浙江”研究生社会调研成果获校级比赛奖项。
三、申请办法
1、学生需依据优秀在校研究生申报要求,填写《申请表》(需提供电子及纸质佐证材料)并将相关材料上报所在学院;
2、学院根据学生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并对评选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3、未尽事宜,由学院优秀在校研究生评定小组讨论决定。
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