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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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2018-11-05  点击:[]

为了适应学院高水平建设要求,充分调动我院广大生积极投入科学研究与创新工作,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对象

    全院在读全日制学生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科研项目

2.学科竞赛

3.升学出国

4.学术成果

5. 科技发明;

第三条  奖励标准

1.获得省级及以上项目立项,每项资助1000元校级及以上立项,未获得任何资助的项目资助500元

2.完成国家级学科与科技竞赛获奖(由学校目标考核认定的奖项)每项资助5000元,省部级每项资助1500元暂未获得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获奖由学院评议小组讨论决定

3.本科生考研、出国奖励以《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关于鼓励学生考研、出国留学的暂行办法》为准,研究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考取国内外博士研究生,每生资助3000

4.学生第一作者学校认定的国家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标准如下:

1)在国家一级A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计6000元;

2)在国家一级B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计4000元;

3)在国家二级A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计2000元;

4)在国家二级B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计1000元;

学生第一作者学校认定的北核或者CSSCI发表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

5.学生第一作者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每项资助1000元;

6.其他科研成果资助由学院评议小组讨论决定。

第四条  申请方式

1.须提交材料:科研学术成果立项证明或期刊论文与刊号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申请日期截止后相关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

第五条  申请时间 

1.每15统一申请    

2.学院对申请名单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给予奖励

第六条  以上所有成果署名必须是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第七条  解释权归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2018年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