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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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公共管理学院学术型硕士生导师与2022级研究生“双向选择”工作的通知
2022-07-11  点击:[]

各硕士点、2022级研究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浙江财经大学关于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公共管理学院进一步规范学术型硕士生导师双向选择的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2022级研究生确定导师的双向选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条

1.身体健康,聘任时距退休年龄3年以上(含3年);

2.原则上应有在研并适合硕士生参与研究的科研项目,且现存经费能满足研究生进行科研和论文撰写的需要

3.参与双向选择的硕士生导师科研三年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主持过1项省部级以上(含)科研项目,主持过科研经费不少于10万元(人文学科减半)的横向科研项目

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一级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国家二级A刊物上至少发表2篇论文),出版过20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或学术性译著)1

获得1项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获得1项经学校认定的相当的科研成果

4.不具有本条第3款者,但具有本办法第三条第3①~④之一者。

5.累积指导4届以上且上一年度仍在指导的55周岁及以上的教授可不受基本条件3”的限制。

第二条

 1.上一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双选工作:

在浙江省学位论文抽检中被评定为“70分以下,或被评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所指导的学生学位论文盲审成绩累积1人次<70分;

所指导的学生相关评价考核出现不合格者,论文答辩不能通过者;

所指导的学生在科研和学位论文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所指导的学生在学期间发生严重违法乱纪等事件负有重要责任者;

有学校规定的不能参与选任的其他情况者。

2.正在校外(包括国内、国外)学习、挂职等情况,难以承担实际指导工作的。

第三条

1.每位导师年度指导学生初始名额为1名(导师数少于招生学生数的方向可不受限,但每位导师最多不超过2名)。

2.跨一级学科指导学生的导师,在优先保证本学科(公共管理)导师的提前下,每年度只能指导1名学生。

3. 增加指导名额的情况,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最多可增加1个名额:

指导的研究生上一年度考上博士研究生者;

指导的研究生上一年度获得省优学位论文或在省级以上论文抽检中获得优秀;

指导的研究生上一年度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竞赛奖励者;

指导的研究生上一年度以第一作者在中文二A或以上或英文SCI三区、SSCI四区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或以上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者;

成立导师组的。

4.增加的名额视学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情况而定。

第四条

导师组可由三名或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职称的方向相近的本学科教师(可包括研究生导师和非研究生导师)组成,但导师组的组长必须由符合参与双向选择条件的导师担任;

导师组可在原来可指导学生的名额上增加1名指导学生名额,增加的名额视学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情况而定;

导师组成员达到条件优先增补为研究生导师,其指导名额不受新增初任限制;

导师组必须能完整地指导一届研究生;

导师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安排学生的指导工作,成果、工作量等分配由组长负责。

第五条

1.“双向选择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在网站与研究生公众号同步更新完善导师个人基本信息。被聘任的校内导师原则上每人每届最多指导3名学术型研究生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每一级指导两类研究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导师在同一专业内至多指导两个研究方向的研究生。被聘任的校外导师指导研究生人数按有关协议执行。

2720日前,所有硕士生导师填写公共管理学院2022级研究生双向选择名额申请表(电子版),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导师双选资格。

3. 830日前,研究生提交个人基本信息。2022级研究生登陆所在学院网站或研究生公众号查看导师个人基本信息,填写《研究生选择导师登记表》。

493日前,学院、学位点完成双向选择。在基本信息相互公开、交换之后,导师和研究生进行双向选择。学院根据师生双向选择情况,确定选择结果,填写《导师与2022级研究生双向选择结果登记表》,并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签署意见后交研究生院。

附件:1《公共管理学院2022级研究生双向选择名额申请表》


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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