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发展党员工作规程
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上级文件关于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党支部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方针
发展党员是党支部的基本任务之一,应遵循的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入党自愿”、“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
二、入党申请人
(一)申请入党的条件: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入党申请书(入档材料)写法:要求入党申请人本人正式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内容一般应包括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对待入党的态度。
(三)入党申请书基本的书写格式和内容:
1.标题。一般写“入党申请书”。
2.称谓。即入党申请人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敬爱的党组织”“敬爱的党支部”。顶格写在标题下的第一行,后面加冒号,表示有话要说。
3.正文。主要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和决心;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今后努力方向以及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上述内容是入党申请书的主要部分。
另外,为了能尽快地得到党组织对自己的全面了解,申请人写一份个人自传,将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写清楚。如果自己有政治历史问题,或曾犯过什么错误,受过什么处分,或曾受过哪些奖励和表扬,获得哪些光荣称号,都要如实写明;如果自己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人政治情况比较复杂,或者受过刑事或其他重大处分,也应实事求是地写出。
4.结尾。申请书的结尾,一般都用“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作为正文的结束。正文写完后,加“此致、敬礼”等用语结束全文。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日期。
党支部接到申请书后,应认真对待,及时与申请人进行谈话,了解其思想状况,从正面进行引导教育,帮助申请人尽快提高进步。
党支部对提出入党申请的学生进行第一次入党申请人的党课培训,帮助入党申请人更快的认识中国共产党以及入党的程序与要求。
三、入党积极分子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在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突出;作风正派,团结同志,积极参加团支部组织的活动,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2.团支部推优(民主投票)、党小组推荐等
3.积极参加学院的“双师双行”实践服务活动,参与活动即可获得入党积分。实践服务积分一本通中积分5分(包括5分)以上能参加入党积极分子的推优。
4.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入党积极分子。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确定培养联系人
入党积极分子在支部指导下自主寻找2名党员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主要职责如下:
(1)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和存在问题,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端正入党动机,明确入党目的,引导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他们为党的事业而努力奋斗的自觉性,帮助他们从思想上入党,并审阅思想汇报。
(2)经常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和培养、考察情况,填写考察记录,并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提出加强培养和教育的措施和意见。
(3)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在支部会议上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2.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内容如下:
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人公示结论、入党申请人党课结业证书、优秀团员入党推优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
3.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第二次入党积极分子党课培训)
(1)制订培训方案,下发文件;
(2)培训一般不少于5讲,培训结束进行结业考试,考试合格方可进入考察期;
(3)入党积极分子结业证书作为入党材料,由本人妥善保管。
4.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1)入党积极分子至少每季度向党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一年的考察期至少要有4篇思想汇报,每篇思想汇报要求在1000字以上。
(2)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交给入党联系人,入党联系人须亲自阅读过,并针对其内容选择与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交流;入党联系人应及时作好相关记录;
(3)思想汇报要汇报本人的真实思想,不许在网上随意抄袭,不许有任何涂改,如有发现,入党联系人应对其作出批评并责令重写。
(4)思想汇报汇报的是最近思想,入党积极分子写好思想汇报要马上上交,不许拖延。汇报日期也上交日期跨度不能超过半个月。
5.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组织活动
党支部应适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列席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参加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以及参加党内其他参观等活动。通过活动,使入党积极分子更直接地了解和熟悉党内生活,培养他们的组织观念,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光荣感。
6.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
(1)至少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如实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2)培养联系人通过查看思想汇报和谈话,了解入党积极分子表现,填写考察意见。
四、党员发展对象
(一)成为党员发展对象条件
1.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一年以上,培养考察至少一年以上。
2.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党课培训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
3.寝室生活作风优良,无C级寝室记录。
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必须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原则上综测排名前50%,当年无任何院级(含)以上处分。
5.团支部内民主投票,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6.实践服务积分一本通在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后,满10分(包括10分)以上才能参加预备党员的推选。
7.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正确,政治态度端正,能够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来严格要求自己,入党动机端正,平时要能加强理论、时事政策学习。
8.入党信念坚定,态度积极,有奉献精神,富有责任心。
(二)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1-2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其中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并作好记录。
最后必须对发展对象的优点和缺点进行归纳和总结,填写《党员发展对象征求意见表》。
(三)政治审查
1.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
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政治历史和在历次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现实表现情况。
2.对发展对象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审,可通过函调或外调进行。
(四)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必须是两名正式党员,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主要任务是:了解被介绍人各方面的情况,向他介绍和讲解党的基本知识,针对被介绍人的缺点和不足,进行具体的教育、帮助;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负责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五)填写《入党志愿书》
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填写志愿书,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让发展对象先填草表,审查后再填正表。(入档材料)
(六)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参加大会的人员包括:本支部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发展对象。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七)整理有关材料,形成档案
1.入党申请书2.优秀团员入党推优表3.思想汇报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5.政审材料6.党校结业证书7.党员发展对象征求意见表8.入党志愿书9.公示材料
(八)发展对象公示
公示时期间为5天。没有经过公示,不能发展为预备党员。
五、预备党员
(一)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
1.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间将根据预备党员考核条例对其进行进一步考察,预备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其是否能够转正的主要依据。
2.预备期间,照常每季度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不得少于四篇,交由支部统一保管。实践服务积分一本通中入党志愿积分在预备期结束前要至少累计达到15分;
3.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其入党介绍人仍要做好继续培养工作,直至其成为正式党员为止。
4.预备党员应按时交纳党费,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动退党处理。
5.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写好《自传》
主要内容包括:(1)个人成长经历。(2)个人思想演变过程。(3)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情况。(4)结尾。本人要亲笔署名和注明日期。
(二)预备党员递交转正申请
1.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1个月,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
2.无特殊原因预备期满超过3个月,未提出转正申请的,则不能按期转正,视情况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3.提出转正申请要坚持自愿原则,如本人没有及时提出转正申请,党组织要进行提醒、启发和教育。
4.联系人应及时报告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情况;党支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三)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主要程序:
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
2.联系人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
3.支委会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4.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可作出同意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
5.根据表决结果,党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6.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态度。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学生党员发展时间:上半年5月30日前,下半年11月30日前。毕业班最后一个学期一般不发展党员。
(二)党员有关材料要妥善保管,切忌丢失损毁,党员材料入档前,必须保证手续完备、完整齐全。
(三)“双过半”原则。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预备党员除外),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
(四)按时交纳党费。党员、预备党员应按照党章规定,每月按时交纳党费。各党总支应分别于每年6月和12月将收缴的党费及时交到组织部,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作自动退党处理。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8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