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师: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浙财大公管〔2017〕1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开展我院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教师岗位聘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1.2017年3月1日之前进校工作,且现聘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教师岗位人员须参加本轮聘任。
2.新参加工作还在见习(试用)期内不确定等级人员,试用期期满后聘任相应等级,可不参加此次聘任。
3.本轮聘期聘任3年,从2017年3月1日起,至2020年2月28日结束。
二、岗位设置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规定,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内部结构控制比例为:专业技术正高岗位二至四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10︰30︰60,专业技术副高岗位五至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0︰40︰40,专业技术中级岗位八至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0︰40︰30,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十一、十二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0︰50。
我院专任教师四级及以下岗位设置总数根据上级规定的比例要求设置岗位。
学院受聘教师,若担任校级领导或校职能部门、教辅机构和直属单位领导职务的,可不占学院岗位数;担任本学院(部)领导职务的,应占学院岗位数,聘用时计算岗位等级结构比例。
三、时间安排
1.9月29日前,请符合岗位竞聘条件人员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教师岗位竞聘申报表》(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稿交办公室,并根据审核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9月30日前,学院岗位聘用评议小组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召开学院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评议小组会议。
3.公示三天。
4.10月3日前,公示期满无异议,结果报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批准确定。
联系人:韦晓蓓 电话:86754707
电子邮箱:ggxy@zufe.edu.cn
联系地址:1号学院楼517A
公共管理学院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