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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批次)
    2023-04-06  点击:[]

        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2号)和《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完善复试工作机制,规范复试组织管理,精心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强化复试监督检查,积极稳妥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以院长和书记为组长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全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统筹管理。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郭剑鸣 沈晓敏

    副组长:裴志军

    成员:杨丽霞 吴绍华戴卫东 杨雪锋操世元

    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程晓东

    成员:蒋淑丽 唐瑶

    (3)复试小组

    由5名学术水平较高、具有高级职称的硕士生导师组成,秘书1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考生面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在面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三、调剂工作

    (一)调剂条件

    1.调剂考生要符合《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

    2.调剂我院公共管理类的考生本科专业应归属于公共管理大类且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归属于公共管理一级学科。

    3.本科期间各类奖学金、竞赛奖项、大学英语及同类外语考试6级获得者相同条件下优先。

    (二)调剂流程

    1.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会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生源缺额情况,并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学院网站发布调剂公告,说明接受调剂的专业和申请调剂的基本条件;

    2.学院开通调剂咨询热线,接受考生咨询;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择优遴选调剂考生。

    4.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5.调剂复试人员的名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学院统一公布。

    四、复试工作

    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含单科和总成绩)。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一)主要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

    5.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资格审查内容

    复试前,由学院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主要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生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初试准考证(研招网已开通下载);

    (3)学历学籍证明;

    ① 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 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 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 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 外校应届生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一份(由教务部门盖章)。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服役部队签发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除本校(含东方学院)应届生外,其他考生须提供《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见附件3)。社会考生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加盖印章,外校应届本科生的政审表由就读院系加盖印章。

    (6)《浙江财经大学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4)。

    (7)体检单(现场递交或邮寄至学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须包含血常规(含肝功能)、胸透拍片等常规检查项目(要求为近三个月的检查报告)。

    (8)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等补充材料。

    (9)个人简历

    (三)复试内容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复试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外语能力考查。

    3.综合能力考查。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题目为主,综合考查考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

    (三)复试程序

    1.身份验证。

    2.考生英文自我陈述(2分钟)。

    3.现场抽题。题型分为专业知识和综合分析两种。

    4.考生回答。

    5.复试小组可视情况提问,考生继续作答。

    6.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完成回答后可主动提出结束复试。

    7.复试考官现场独立评分。

    (六)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课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权重为40%。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60%

    2.总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总分5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五、录取工作

    学院根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接收定向就业考生。

    2.学院结合综合能力考查情况以及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和《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院将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审查期间,如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者未完成认证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4.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5.学校研究生院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无误后上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并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纪检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如有异议请致电:0571-86735200

    七:温馨提示

    1.凭全国研究生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双证合一申请进校。

    2.考生可准备个人简历

    3.进入考场请摘下口罩

    八、其它

    附件1:关于成立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附件2:关于成立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的通知

    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

    附件4:浙江财经大学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5: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3月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