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激发教职工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鼓励在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学院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年度考核优秀人员
2.优秀系主任
3.优秀党支部书记
4.优秀综合导师
5.优秀研究生导师
二、评选名额
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评选。
1.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教师不超过20%,其他人员不超过15%,计算小数后一位,按照四舍五入法取整数。本年度学院考核优秀名额共13名,其中,教师11名,行政人员2名。
2.优秀系主任评选1人
3.优秀党支部书记评选2人
4.优秀项目导师优秀比例为10%
5.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比例为5%
三、评选条件和办法
1.以下人员不参加先进评选:
(1)师德一票否决者;
(2)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者;
(3)《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中“不参加当年评选的情况”在本条例中同样适用;
(4)学校中层干部。
2.个人年度考核优秀评选办法
(1)各系教研考核业绩第一名(且位于学院前40%)者,可直接确定为考核优秀。
其余优秀名额,根据教研考核业绩和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评议结果,按照分数排名确定。
当年考核分数=(当年教学业绩考核成绩*50%+当年科研工作量*50%)*60%+学院考核小组评议*40%
(2)行政人员考核方法
各办公室推荐1名候选人,由学院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评议确定。
行政人员无突出贡献者三年内不得连续2次评选为优秀。各办公室推选名额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再推荐至学院评选。
3.其他先进评选参见各项评选办法(附件)。
4.当年度各项先进荣誉可以兼得,但先进工作量按照就高原则计算。
三、评选表彰组织工作
1.学院成立先进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组长:郭剑鸣 沈晓敏
组员:裴志军 程晓东 杨丽霞
教职工代表:王笑言 吕悦风 张 驰 钟伟军 徐 萌 蒋淑丽
2.评选程序
(1)各类先进根据相应评选办法推荐先进候选人;
(2)评选表彰工作组评审推荐;
(3)确定学院先进人选并报党政联席会通过;
(4)经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表彰。
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