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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开展系主任、专硕中心主任选聘工作的通知
    2024-04-11  点击:[]

     

    各系办、各教工党支部:

    根据学院专业建设和教学工作需要,为了充分发挥各系在学院办学中的主体作用,确保各系工作有序运行,经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启动系主任、专硕中心主任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选聘过程的有序进行,学院由院党委全面负责选聘工作,由纪委全程监督。

    三、选聘对象

    我院现任及符合系主任、专硕中心主任任职条件的在编在岗(含挂职、访学等)人员教师。

    四、岗位设置

    行政管理系、劳动与社会保障系、工程管理系、城市管理系、城乡规划系、土地资源管理系系主任,以及专硕中心主任1人。

    五、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心学院公共事务,具有奉献精神、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善于团结同志,为人正派,责任心强,愿意从事教学科研方面的管理服务;

    3.熟悉相关专业、专硕学位点的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业务与组织协调能力,能引领和组织专业、学位点快速发展;

    4.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至少担任1门专业课程主讲教师3年及以上,专业水平较高、工作经验丰富者可适当放宽;

    5.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6.身心健康,年龄应能任满一届。

    7.已在系主任、专硕中心主任岗位连续担任两届的原则上不再续任,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续任一届,但在同一岗位上任职最长不超过三届。

    六、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学校、学院的决议、决定;

    2.根据学校“新财经战略”行动方案和学院“新财经战略”实施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本系发展规划、专业及学位点建设规划,完成所在系、专业学位点目标责任制任务;

    3.负责日常教学组织与监督工作,抓好教风、学风建设,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修订和执行专业、学位点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申报各类教学项目等,严格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

    4.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引进工作;

    5.完成学院交办其他教学科研相关工作;

    6.接受学院的定期考核。

    七、选聘程序

    1.报名推荐。选聘采用群众推荐、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在群众推荐基础上进行自荐和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填写《公共管理学院系主任、专硕中心主任选聘群众推荐表》,个人自荐填写《公共管理学院系主任、专硕中心主任选聘自荐报名表》,党组织推荐填写《公共管理学院系主任、专硕中心主任选聘组织推荐表》。4月17日前各系、各教工党支部、个人完成报名推荐工作,将推荐表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2.资格审查与选拔。4月18日-19日,学院审核应聘人员,群众和组织推荐人员任职条件,确定无误后,公布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3.组织考察。4月22日-25日,学院组织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候选人进行考察。

    4.确定人选。4月26-30日,学院党委会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任人选,并在学院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5.任职。公示期内无异议,学院正式发文聘任。

    八、任职管理

    任职的系主任、专硕中心主任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任。每届任期四年。

    九、选聘监督

    选聘过程中有意见及时向学院纪委反映,联系电话86754696。

    十、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邮箱:ggxy@zufe.edu.cn

    联系人:边华

    联系电话:86754707

     

    附件:

    1.《公共管理学院系主任、专硕中心主任选聘群众推荐表》

    2.《公共管理学院系主任、专硕中心主任选聘自荐报名表》

    3.《公共管理学院系主任、专硕中心主任选聘组织推荐表》

    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