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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做好暑期前后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4-07-05  点击:[]

    为维护学院安全稳定大局,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做好暑期前后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全院师生放假前仔细查阅校院暑期工作安排和安全稳定等相关通知并遵照执行。

    一、教师暑期前后安全工作

    1.加强师生用电、用火等消防安全防范。各系办要加强对办公场所、教学场所、实验室、会议室等的消防设施安全隐患检查和管理,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寒假期间办公场所门窗关好、水电切断,关闭空调等设备电源,报警设施工作正常,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各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门钥匙必须专人专管,不得擅自外借他人使用,不得在内过夜,不得在内烹煮食物等,各办公室最后的人员离开必须切断电源,关闭空调等设备电源。

    2.辅导员应加强学生寒假期间的管理,切实注意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学院汇报情况,强化寒假安全教育,时刻提醒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煤气中毒等事项,不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参与赌博和其他违法活动,帮助提高学生防范人身侵害、防受骗和自护自救的意识和能力。严格落实寒假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安排好教职工值班。

    3.各系办组织学生参加短学期、实习实训、暑期实践等活动,落实带队老师安全责任制度,行前须向分管领导报告审批,及时掌握各项教学和实践活动的动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及时为学生购买相关保险,确保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有序、高效。带队老师切实负起安全教育和监管责任,外出前,对参与活动的人员进行广泛、深入、细致的安全教育,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学生实习实训、暑期实践所乘坐的交通工具状态应保持良好,严禁无证、无照人员驾驶,严禁超载运行,发车前不得喝酒,不得疲劳驾车。

    二、学生暑期前后安全工作

    (一)注意事项及要求

    1.暑期留校学生须提前办理申请手续,认真执行每日去向报告、外出申请、请销假等制度,留校学生原则上不离开杭州市,并严格服从学校疫情管控措施和校园管理各项规定。留校学生在校内外务必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在宿舍不得使用明令禁止的电器设备,如:电水壶、电饭锅、电炉、电磁炉、热得快、电热毯等,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学生暑假离校前宿舍要锁好门窗,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防止暑期宿舍失窃。宿舍最后离校的同学要切断电源,及时清理宿舍的易燃易爆物品,避免火灾发生。

    3.全体学生无特殊情况,放假后及时回家,减少不必要外出,合理安排假期中的学习生活,注意作息规律,养成文明健康行为习惯。

    4.参加学院、系办组织的线下暑期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由至少一位老师带队。

    5.假期保持对网络电信诈骗的高度警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组织、不参加任何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以及刷单、“双卡”兼职等违法行为。

    6.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乘坐有合法运营证件的车辆,切勿乘坐“黑车”,夜间不要单独乘车,特别是女同学,乘坐长途车辆使要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7.开学返校前向带班辅导员报告返校时间、健康状况,返校途中做好个人疫情防护。

    (二)其他要求

    1.学生离校前要向班长、辅导员老师和父母打好招呼,到家后向班长、辅导员老师报平安。

    2.各班班长、辅导员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班长、班级安全委员要及时收集掌握每位同学的动向,协助辅导员做排查和动态研判等工作。

    3.学生在暑假期间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要主动寻求帮助,多与班级同学和老师沟通交流,切忌因意气用事引发恶性事件而造成不良后果。如有突发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带班辅导员老师。

    三、其他相关工作要求

    暑假期间,学院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学院制订轮值表,值班期间需到线下值班。轮值期间一旦发现缺岗等有违轮休规定的情况,将严肃追究责任。学院分管学生安全的领导、辅导员要保障电话畅通,确保及时有效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师生的安全信息,保障各类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


    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