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学院(部):
教务处现对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量进行核对及退休、外聘、东方人员课时费预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做好教学工作量核对工作,本学期课堂教学时间为16周。
2.“退休、外聘及东方人员课时费”采取2018年4月-2018年6月预发,2018年7月-2018年8月结算方式,由教师所在部门报财务处发放。
3.学院(部)请于4月2日前将《退休、外聘及东方人员课时费预发汇总单》报教务处。
附件《退休、外聘及东方人员课时费预发汇总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