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管学院城乡规划专业全体导师及2023届毕业生:
根据系里安排,2023届公管学院城乡规划专业毕业生第一次答辩定于5月11日上午8:30,下午13:30在1-201、1-202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教师和学生分组请见附件,请导师和学生们做好准备。第二次答辩时间暂定于6月初,包括一辩未通过的和直接进入二次答辩的学生,具体安排将在二辩前公布。现场答辩的同学们在答辩当日带上三份纸质毕业论文终稿到答辩现场。
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