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系、办公室及2021级本科生、22级二学位同学:
为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充分发挥教师在人才培养中主导作用,加强师生联系,构建新型师生关系,实现因材施教与学生个性发展,根据《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项目导师制管理办法》,充分尊重项目导师及学生的志愿,现将2021级本科生、22级二学位同学项目导师第二次双向选择的结果公布如下。
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