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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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10-16  点击:[]


学生各班: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学助〔2024〕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一)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二)基本申请条件:

1.适用对象为2023-2024学年认定的资助对象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党、团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警告及以上);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参评学年所在寝室为B级及其以上

7.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排名前70%,无不及格课程

8.积极参加学校以及学院组织的发展性资助活动(次数多者优先)。

二、名额分配

2024年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55名,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名称

名额

公共管理学院

55

三、参评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通过“一窗受理”平台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具体操作见《附件1:浙江省“一窗受理”平台手机端申请资助指南(国家励志奖学金)》;并填写《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汇总表》,并提供对应佐证材料,压缩包以“班级+姓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发送至邮箱ggshb2018@126.com。

2.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同国家助学金可以兼得,但同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不可兼得。

3.申请同学请在10月20日下午18:00前完成邮件发送并在“一窗受理”平台上完成申请。


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10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