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负责人 | 备注 | 
  
   | 1 | 2024年11月10日前 | 2025届学生毕业论文动员 | 各专业负责人 | 各专业自行安排,学院配合安排场地 | 
  
   | 2 | 2024年11月24日前 | 毕业论文系统提交毕业论文选题 | 综合导师 | 各专业组织审题 | 
  
   | 3 | 2024年12月8日前 | 系统提交写作思路、开题报告 | 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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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2024年12月15日前 | 导师进系统填写审核意见, | 综合导师 | 同意方可进入开题答辩环节,不同意的不能参加第一次开题答辩 | 
  
   | 5 | 2024年12月26日 | 学院统一组织的第一次开题答辩 | 综合导师及答辩小组 | 答辩结束3天内录入开题答辩成绩 | 
  
   | 6 | 2025年1月2日 | 学院统一组织第二次(考研和一次开题未通过学生)开题答辩 | 综合导师及答辩小组 | 答辩结束3天内录入开题答辩成绩 | 
  
   | 7 | 2025年5月4日之前 | 系统提交毕业实习单位情况反馈表、实习单位录入、实习计划安排、毕业实习周记、实业报告及毕业论文定稿、查重报告 | 综合导师 | 负责在系统里修改、评阅并给出意见和成绩 | 
  
   | 9 | 2025年5月11日前 | 导师进系统审核相关毕业材料, | 综合导师 | 通过审核的学生参加论文答辩,没有通过一律不能参加答辩 | 
  
   | 10 | 2025年5月15日全天 | 学院统一组织第一次论文答辩 | 答辩小组 | 成员与开题报告答辩小组基本一致 | 
  
   | 11 | 2025年5月20或22日下午 | 第二次答辩(包括一辩未过和直接二辩的同学) | 答辩小组 | 答辩结束后一周内答辩组长系统录入答辩成绩 | 
  
   | 12 | 2025年5月27日前 | 论文修改后最终稿上传系统,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查重报告(导师签字)及承诺书到学院教学办(1-517B) | 毕业生及各班班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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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 | 2025年6月1-15日 | 学院组织论文抽检工作 |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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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求
1、论文系统网址是:http://bylw.zufe.edu.cn.或者教务处网站-毕业论文系统,(账号和密码均为学号)。为保证时间进度,凡不按时于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里提交材料的毕业生不能进入下一流程。毕业论文定稿需进行检测查重,符合要求的论文经导师评价同意后才能进入答辩环节。综合老师、评阅老师和答辩组老师分别在系统里进行相应的操作,并最终给出答辩成绩。具体使用指南请见附件。
2、我院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以12000字为最少字数要求;全部材料撰写要求及格式要求以学校文件为准,答辩结束后需上交三项书面材料:1、声明及使用授权的承诺书2、论文检测的“全文标红报告”首页并签字3、答辩记录本。具体要求请见附件。
3、毕业实习一般安排在第七、八学期,可打通安排,时间不少于8周。
4、开题答辩通过之后选题原则上不可更改,如指导教师认定需要修改的,则需由学生提交申请报告,由指导教师认可签字,并重新参加开题答辩。
5、开题答辩结束后,各答辩小组组长须将审核材料(开题成绩和开题记录单)录入论文系统,书面稿上交学院办公室;
6、答辩结束后,除非格式上的调整之外,论文主要内容原则上不予大范围修改;
7、第二次答辩不通过者延长到下届学生答辩,组织程序同上。
8、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规定,本科毕业论文每年抽检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 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如查实毕业论文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 将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上述要求希望我院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附件1:毕业论文系统使用指南
附件2:毕业论文(设计)规范相关材料
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办法(试行)
附件4: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