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我院实际,现就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
二、评选条件和名额
原评选条件、名额分配不变。
三、工作说明
我院本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及公示已结束,原有公示结果不变。如有疑问请联系闫老师,联系电话:0571-86730862,邮箱:3362433471@qq.com。
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