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系统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的通知》(浙教工委办函〔2025〕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44号)等有关工作安排,为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进取精神,深入挖掘自立自强、诚信励志、感恩奉献、勇于担当的优秀典型,引导广大受助学生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院决定开展2025年 “勤工助学之星”“三助一辅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勤工助学之星”:我院参加勤工助学的本科在校生;
“三助一辅之星”:我院担任三助和兼职辅导员的在校研究生。
二、基本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5.学习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认真履行“勤工助学”或“三助一辅”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三、材料基本要求
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励志故事、岗位经历和心得感悟,体裁不限,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可以图文并茂,展现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奋斗创新、感恩奉献、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被推荐资格。
四、活动实施
我院通过开展推荐报送活动,“勤工助学之星”“三助一辅之星”各推荐一人至学生处、研究生院。
学校将结合报送情况组织专家对报送事迹材料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勤工助学之星”(不超过4名)、“三助一辅之星”(不超过4名)参加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的“勤工助学之星”“三助一辅之星”优秀个人典型和推荐学习个人遴选。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所有报送材料进行认真评审遴选。
五、报送方式
请参与同学将个人文字材料以“班级姓名勤工助学之星/三助一辅之星报送”的格式命名,于4月24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3362433471@qq.com。联系人:闫老师,联系电话:0571-86730862。
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