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5-2026学年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学生(包括2025级新生)。
二、认定机构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管理全校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学院成立以分管院领导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人员参加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
(一)成立认定评议小组:各学院以年级(专业或班级)为单位,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成立若干个评议小组开展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年级(专业或班级)范围内公示。
(二)评议小组人员组成:组长由学生辅导员担任,成员由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三、认定类型与标准
认定类型分为重点资助对象和一般资助对象两类。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通过学院民主评议的,可认定为重点资助对象:
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及经学院认定工作组认定需要重点资助的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通过学院民主评议的,可认定为一般资助对象:
本人或家庭遭受重大突发状况(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情况)经学院核实确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属于完成学业有困难的学生;民主评议小组结合家庭经济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通过家访、个别访谈、信函索证、大数据分析、民主评议等方式,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认定需要资助的学生。
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认定为资助对象:学生或监护人未提出或未按规定提出认定申请的;学生或监护人提供相关信息不真实的;其他不符合学生资助对象认定要求的情形。
四、申请流程
1.申请认定2025-2026学年资助对象的学生如实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辅助说明材料(上一学年认定过的同学如家庭经济情况无较大变动的无需提供辅助说明材料,新申请同学或者资助等级有改变的同学务必提交相关材料)。开学后提交学院作为认定审核依据。同时登录浙江财经大学学工系统填报个人情况并提交申请(2025级新生需先完成注册及个人信息填报),学工系统申请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2.申请资助对象的学生请于9月20日前将电子版申报表+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权益部负责人邮箱ggshb2018@126.com,纸质版自行联系交给班级负责人,新生可联系各班班导咨询,文件主题和材料包命名以“班级+姓名+申请等”(例如:25公管1班+张三+重点资助/一般资助),如有疑问请添加咨询QQ群:931968234,备注班级、姓名。(请特别注意,申请表上的评议推荐类型不要填写,提交纸质申请表时签字栏需要本人手写签字确认)
五、认定工作要求
做好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是做好整体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学院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重视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有效落实。
学院将精准摸排,深入了解学生情况,并及时掌握家庭经济状况变化的学生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受助学生基础信息“零误差”,使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纳入资助对象范畴,实现应助对象“零遗漏”。评审小组将认真开展民主评议与调查核实,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的原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家庭经济情况、特殊群体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突发状况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统一认定标准和尺度,实现资助对象精准认定。
各申请学生应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主动利用资助政策完成学业。若认定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认定资格,收回已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学院将严格执行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程序,周密安排,具体落实通知公告、学生申请、学院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工作。学院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资助对象初步评议结果,经民主评议、调查核实且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所有《浙江财经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资助对象汇总清单、学院资助对象认定情况说明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学院将切实规范资助对象信息档案库的管理,充分利用好学工系统,及时、准确地录入与维护数据,保障系统信息的可靠性;做好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存档保管。注重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在公示期间不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后及时撤去相关信息。并注重信息数据库的维护和数据安全,严格执行学生资助档案安全保密管理,防止信息泄露或丢失,为学生资助工作筑牢数据安全防线。
六、时间安排
申请资助对象的学生请于9月20日前完成学工系统申请操作,往年已认定的资助生准备好申请表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新生及之前未认定的学生准备好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按期上交至邮箱及班级负责人,新生可联系各班班导咨询。
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