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负责人 |
备注 |
1 |
第七学期11周(12月7号)前 |
毕业论文系统提交选题、论文思路等,导师在系统完成审核。 |
毕业生、项目导师 |
|
2 |
第七学期第14周(12月28)前 |
系统提交开题报告终稿,导师系统完成审核 |
毕业生、项目导师 |
同意方可进入开题答辩环节,不同意的不能参加第一次开题答辩 |
3 |
第七学期第17周(1月11日)前 |
学院组织开题答辩工作(一次、二次) |
项目导师及开题答辩小组 |
答辩结束3天内录入开题答辩成绩 |
4 |
2026年4月8日之前 |
系统提交毕业实习单位情况反馈表、实习单位录入、实习计划安排、毕业实习周记、实业报告及毕业论文定稿、查重报告 |
项目导师 |
负责在系统里修改、评阅并给出意见和成绩 |
5 |
2026年4月12日前 |
导师进系统审核相关毕业材料, |
项目导师 |
通过审核的学生参加论文答辩,没有通过一律不能参加答辩 |
6 |
2026年4月14日前 |
校外评审(每个专业抽检分数不低于专业总人数的20%,具体抽检参照学校抽检流程) |
|
未通过的论文直接二辩 |
7 |
第八学期第七周 |
学院统一组织第一次论文答辩 |
答辩小组 |
成员与开题报告答辩小组基本一致 |
8 |
第八学期第九周 |
第二次答辩(包括一辩未过和直接二辩的同学) |
答辩小组 |
答辩结束后一周内答辩组长系统录入答辩成绩 |
9 |
2026年5月10日前 |
论文修改后最终稿上传系统,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查重报告(导师签字)及承诺书到学院教学办(1-517B) |
毕业生及各班班委 |
|
10 |
第八学期第12周(5月17号)前 |
学院统一发布成绩 |
教学副院长 |
|
二、要求
1、论文系统网址是:http://bylw.zufe.edu.cn.或者教务处网站-毕业论文系统,(账号和密码均为学号)。为保证时间进度,凡不按时于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里提交材料的毕业生不能进入下一流程。毕业论文定稿需进行检测查重,符合要求的论文经导师评价同意后才能进入答辩环节。综合老师、评阅老师和答辩组老师分别在系统里进行相应的操作,并最终给出答辩成绩。具体使用指南请见附件。
2、我院2026届毕业生毕业论文以12000字为最少字数要求;全部材料撰写要求及格式要求以学校文件为准,答辩结束后需上交三项书面材料:1、声明及使用授权的承诺书2、论文检测的“全文标红报告”首页并签字3、答辩记录本。具体要求请见附件。
3、毕业实习一般安排在第七、八学期,可打通安排,时间不少于8周。
4、开题答辩通过之后选题原则上不可更改,如指导教师认定需要修改的,则需由学生提交申请报告,由指导教师认可签字,并重新参加开题答辩。
5、开题答辩结束后,各答辩小组组长须将审核材料(开题成绩和开题记录单)录入论文系统,书面稿上交学院办公室;
6、答辩结束后,除非格式上的调整之外,论文主要内容原则上不予大范围修改;
7、第二次答辩不通过者延长到下届学生答辩,组织程序同上。
8、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规定,本科毕业论文每年抽检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 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如查实毕业论文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 将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上述要求希望我院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附件1:毕业论文系统使用指南
附件2:毕业论文(设计)规范相关材料
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办法(试行)
附件4: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公共管理学院
2025年11月11日